黑龙江省汤旺县营商局运用“四个体系”建立“双公示”数据三级审核机制 推动信息报送质效提升

来源:黑龙江省伊春市汤旺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更新时间:2024/5/11      浏览:

黑龙江省伊春市汤旺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按照《伊春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伊春市2024年政务守信践诺工作专班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将全方位推动汤旺县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作为重要任务,运用“ 四个体系”闭环工作落实机制,推动“双公示”数据填报质效提升,实现瞒报率、迟报率“双清零”。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推动领导责任体系落实到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以下简称“双公示”)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城市信用监测和省营商环境考评的重要指标。汤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建了由分管营商工作战线副县长任组长,营商局长任副组长,29家行政机关为成员单位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营商局,其中具有“双公示”权限成员单位18家,实行周报告、月考核、季通报等工作机制,并纳入全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评。

二是注重提质增效,推动工作推进体系落实到位。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双公示”信息填报质效,实现瞒报率、迟报率“双清零”,充分发挥营商统筹、组织、协调、推动、督办作用,压实落靠各部门主体责任,以责任的落实,促进考核指标提升。研究制定了《汤旺县关于推进“双公示”规范化坚决杜绝迟报工作的通知》《汤旺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公示”工作审核提升“双公示”信息报送质效的通知》等文件,文件从制度建设、规范标准、流程步骤、长效机制以及责任制落实、信息化支撑等方面,就如何依法依规公示、归集、共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信息的合法、规范、准确、无遗漏,做到“应归尽归,应示尽示”。鉴于各成员单位负责双公示人员岗位变动多,该文件将便利岗位新兵快速掌握“双公示”工作要领,是一份较好的工作手册和操作指引。实现以制度建设促责任落实,以真抓实干促作风改变。

三是建立“双公示”数据三级审核机制,推动信息报送质效提升 。为实现“双公示”数据瞒报率、迟报率“双清零”工作,要求“双公示”各成员单位提高重视程度,安排具有责任心、具备工作能力、熟悉业务知识、熟练操作流程的人员作为“双公示”工作联络员。各单位“双公示”填报人员在填报“双公示”信息前要按照系统模板填报相关信息,重点对决定书文号是否连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与系统填报时间是否7个自然日内加强审核,再由本单位“双公示”联络员二审,最后报送至信用办三审后方可录入。

四是紧盯问题导向,推动双公示”数据瞒报率、迟报率“双清零”。一季度共填报“双公示”系统95条数据,其中行政许可94条,行政处罚1条,及时率100%,合规率及上报率100%,实现“双公示”数据瞒报率、迟报率“双清零”。     

下一步,汤旺县营商局将紧盯问题导向,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若干措施(黑政办规[2020]2号)》《黑龙江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黑政规[2021]22号)》《伊春市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确保“双公示”信息7个自然日网上公开的通知》(伊信用办发[2023]23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双公示”数据三级审核机制,提升“双公示”信息报送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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