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政府采购项目“双盲”评审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区财政局联合区行政审批局积极稳妥推行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取得扎实成效。
一、全面推行远程异地评标 依托河北省公共资源远程异地评标信息系统和全省各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借助互联网和安全防护技术,在保障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共享“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资源,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和音视频实时交互技术支撑评审专家远程异地在线沟通,保障评审专家协同完成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 政府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原则上应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 (二)主管预算单位或者采购人认为需要开展远程异地评审的其他政府采购项目。 远程异地评审场地分为主场、副场。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评审现场为主场,其他评审现场为副场。远程异地评审主副场软硬件建设均应符合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机构关于远程异地评标的相关要求。 二、升级改造远程异地评审场地 联合区行政审批局严格按照“双盲”改革标准升级软硬件设施。升级改造后,肥乡区远程异地评审主副场软硬件建设均符合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机构关于远程异地评标的相关要求。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之间物理隔离、互不见面,且均为分散评审席位;建设10个独立评标室,在每个评标席位上设置独立的拾音摄像头、评审电脑、耳机、耳麦等电子设备,保障专家可以在线交流评审,实现全流程无接触公平评审。 三、优化提升组织方式 远程异地项目采用“主场负责、副场配合”的原则。 (一)现场组织。主场负责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系统调试、过程见证、配合监督检查等工作;副场负责配合主场工作和本地评标秩序维护、配合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评审专家抽取。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内容和品目选择确定对应评审专业,依法确定参加评审的专家数量等,按规定在“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所需评审专家,评审专家按照其所属地就近参与评审。 四、规范电子档案管理 评标结束后副场应当按照规定将远程异地评标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文档(副场)等信息移交主场并按相关规定保存。 五、提升“双盲”评审数字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为持续深化“双盲”评审改革,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出台了《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采购“双盲”评审文件示范文本(1.0版)>的通知》的通知,制定政府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和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类、服务类8套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含暗标)范本实现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技术标暗标范本全覆盖,供全区政府采购“双盲”评审项目参考使用。进一步规范提升“双盲”评审改革提升工作,推动肥乡区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