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启刚代表:
政企协同 全面整治“内卷式”竞争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全国人大代表、霍英东集团副总裁霍启刚认为,“内卷式”竞争造成的负面影响是全方位、多层次和长期性的,为此他提出全面整治“内卷式”竞争的四点建议: 一是政企协同,强化行业自律。开展整治“内卷式”竞争专项行动,要重点关注供应链金融安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合法合规运营、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行为等领域,鼓励和引导同业协会发挥作用。 二是优化地方政绩考核体系。“内卷式”竞争的部分原因是一些地方政府开展招商引资大战,对经营主体获取土地、资金等各类要素作出过度承诺,在市场准入方面提供特殊待遇,扰乱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优化地方政绩考核体系,依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长效合理的经济发展政策;试点开展省域内和省际招商税收、增加值核算合理分配机制,消除政府不合理干预市场的诱因。 三是支持企业有序出海。他建议支持企业通过产业链、供应链、行业协会、商会等形式,探索“抱团出海”模式。发挥香港“八大中心”的优势,支持出海团组在香港建立分支机构,在开展海外合规经营、参与标准制定、提高产业链供应链企业跨国经营能力和水平等方面开展合作。 四是全面开展供应链治理。加快供应链立法,规范供应链企业劳动保障;在部分重点行业,由相关部门牵头制定统一的供应链管理标准;优化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构建以核心企业、各级供应商、金融机构为主体的数字化供应链金融平台,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张毅委员: 整治“内卷式”竞争需多措并举 全国政协委员、金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毅表示,整治“内卷式”竞争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守护公平竞争的秩序生态,构建统一大市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张毅认为,“内卷式”竞争的本质多是不正当竞争”。部分行业领军企业滥用市场支配或优势地位,以低于成本价进行销售,扰乱市场公平竞争。此类“价格战”往往导致“杀敌一千,自伤八百”结果,给企业自身、竞争者及行业发展都带来不利影响,还会导致部分企业市场集中度高,进而损害消费者利益。 对此,张毅建议,应该严格执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和执法监督。市场监管部门应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从龙头企业入手有序加强执法监督和合规引导。 张毅建议,完善信用为基础的制度性建设,形成企业“不能卷不愿卷也不敢卷”的机制。具体来说,完善信用评级制度,将经认定的涉及违法的一些“内卷式”竞争行为纳入信用评级必要信息,并将其录入经营主体档案数据库中,与政府支持、招投标、发债、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融资等挂钩。 同时,张毅还建议加强针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的检察公益诉讼。针对行业内或者公众特别关注的重大问题,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并发布典型案例,为市场提供法治保障,也彰显法的惩戒和警示作用。(来源:央广网) 王煜委员: 引入社会监督 让企业群众评判政策措施实际效果 全国政协委员、春秋航空公司董事长王煜认为,地方政府不顾地方的资源禀赋,利用土地、补贴政策去争抢一些所谓的“风口”。结果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和恶性竞争。 王煜表示,比如,审计署2017年抽查结果显示,部分新能源汽车企业通过关联交易或弄虚作假方式获得补贴16.72亿元。这既不利于市场竞争,又极易滋生寻租腐败现象,导致真正有竞争力的企业得不到发展,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在去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的基础上,应当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解决政府“越位”问题。 王煜表示,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是当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凡是党中央定了的就要坚决执行,不能打折扣。 王煜建议,像浙江、上海等省市引入社会监督的做法,对于政策措施的实际效果,把评判权交给企业群众,直接反映与企业、群众相关联的产业部门、监管部门在服务效率、政策落实、依法行政等方面的表现,通过信息公开让政府部门“照镜子”、找差距、改不足,以评促改,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政策执行的精准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王煜建议,不同经营主体应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方面,坚决破除各类政策障碍,深入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清理各行业隐性政策壁垒,对清单外领域实行“除非法律明确禁止即允许”原则,把市场的还给市场,让民营企业放心干、大胆闯。(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