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大助企帮扶力度增强经营主体活力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4/10/22      浏览:

各区局,各直属单位,市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加大助企帮扶力度增强经营主体活力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大助企帮扶力度增强经营主体活力的若干措施


  一、更大力度便利市场准入准营。深化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工业产品、计量、检验检测认证等领域8类许可事项,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要求、履行承诺情况核查标准等,经营主体作出书面声明承诺后,即可取得相关许可,依法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二、实施企业信用快速修复。设立信用惩戒“缓冲期”,提供事前失信警示服务,对及时整改的企业免予信用惩戒。简化信用修复材料,对因未按期年报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申请修复时免于提交审计报告。压缩信用修复办理时限,对符合解除经营异常条件的企业,在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修复。试行个体工商户信用修复“免申即享”。

  三、加大力度治理涉企违规收费。建设覆盖全市的涉企收费监测点,制定商业银行收费合规指南,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助企守护行动。加强金融机构、水电气等收费主体检查抽查,靶向治理重复收费、强制收费等问题,督促清退各类违规收费,切实帮助企业降低融资、用能成本。

  四、深入推行服务型执法。建立健全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机制,动态拓展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综合考量经营者的主观过错、违法情节等因素,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细化完善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五、精准帮扶个体工商户发展。针对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差异化需求,在转型升级、场地、成本、培训等领域加大政策精准供给,开展梯次帮扶培育服务,打造一批具有厦门特色的“名特优新”品牌。

  六、扶持电商平台入驻商户发展。为电商平台提供入驻商户证照审核数据服务,加速中小微经营主体入驻平台。在网络餐饮、网络侵权等领域建立政企沟通合作机制,保障入驻商户合法权益。引导本地电商平台制定流量扶持措施,提升中小微入驻商户线上经营技能,扩大市场交易量。

  七、推动质量信誉融资增信。出台质量融资增信实施方案,推动金融机构完善融资增信体系,将质量、标准、品牌、认证、专利等质量信誉要素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为企业量身定制金融产品和服务,实施差异化授信、利率、融资期限和还款方式,提高企业融资质效。

  八、开展“两新”标准提升行动。聚焦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引导企事业单位开展能耗能效标准提升和低碳技术标准攻关。支持企事业单位参与“两新”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参与省地方标准评估和实施,制定实施市地方标准,推动标准提档升级。

  九、强化知识产权快速保护。高标准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新材料和生物工程设备制造等产业提供知识产权快速预审服务,助推战略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优化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聚焦经营主体需求,开展实验室开放及设备共享、计量技术特派员驻企服务、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企业质量管理公益诊断、企业标准编写辅导、产品质量问题“清零”等系列公益特色服务,帮助经营主体解决实际问题。


  附件:《若干措施》政策解读及办理指南


  附 件 下 载:
  ·附件:《若干措施》政策解读及办理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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