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开始,湖北省枣阳市财政局以“惠企、便企、利企”为导向,在政府采购领域积极探索开展信用承诺实践,打造“1+2+3+N”矩阵,构建“承诺+信用管理”的守信激励新模式,推动枣阳市政府采购工作再出新亮点。
一是创新建立1个制度。延伸省财政厅“承诺+信用管理”试点要求,创新建立“双向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完善政府采购“加减法”,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具体来讲,就是做好资格审查“减法”,在部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环节,最大程度减少供应商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简化参与流程,减轻企业负担;同时,做好双向承诺“加法”,采购人对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等事项做出书面信用承诺,供应商对自身满足相应资格条件做出书面信用承诺,提升政府采购参与各方责任意识。
二是创新开展2项活动。围绕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预算单位主体责任、采购方式、信用管理等内容,开展大调研大走访和诚信文化宣传活动。在大调研大走访过程中,根据不同单位实际情况,定制个性化活动方案,通过送政策上门、面对面答疑等方式,强化认识、明确范围、疏通堵点,为政府采购承诺信用制工作打好基础。在诚信文化宣传活动中,印发《致政府采购供应商和代理机构的一封信》,发放诚信倡议书500多份,广泛宣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引导采购供应商、采购人以及代理机构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三是创新制定3项机制。一是提醒机制。采购人切实履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在定标前对中标(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核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协助提醒;项目采购结束后,采购人就相关事项作诚信提醒告知,包括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诚信履约等事项。二是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针对预付款设置、合同签订及公告时间、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信用管理等事项的检查和回访,强化与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协同合作,用好一体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的时限提醒、预先采购指标使用权限等功能,形成“定期检查回访+部门联动+信息化跟踪”三重屏障,及时发现、遏制违规行为。三是评价机制。从投标响应、合同履约、专业水平、售后服务等角度,对供应商实施规范性履约反馈评价,并定期将信用评价情况推送至同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形成诚信档案,根据供应商不同评价记录采取续期奖励、重点检查、禁止参与等措施,树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鲜明导向。
四是切实取得N项成效。通过推行政府采购领域“一项目一承诺、一承诺一履约、一履约一信用”,让一张小小的信用承诺函发挥大大的实际效用。一方面,达成了N项实际效果,即:简化了供应商资格条件审查流程,避免了供应商提交资料格式各异、标准不一等常见问题,降低了供应商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强化了采购人和供应商的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了政府采购活动效率,助力了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另一方面,惠及了N个市场主体,“承诺+信用管理”模式启动三个月以来,全市共实施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115个,预计每年将帮助供应商减少各类证明材料两万余份,节约投标费用几十万元,切实让市场主体享受到了政策红利。(王忠 余文钊 李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