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将纳入征信

来源:济南日报      更新时间:2020/9/24      浏览:

  9月22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求抓住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论文评阅和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杜绝学位“注水”。

  “严把入口关、严把过程关、严把出口关,合理制定与学位授予相关的科研成果要求,加大分流力度,加强学风建设,敢于让不合格的学生毕不了业,倒逼学生潜心治学。”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洪大用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坚决确保学位授予的“含金量”。

  《意见》提出,严格规范培养档案管理,探索建立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校际馆际共享机制,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扩大学位论文抽检比例,提升抽检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对无法保证质量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撤销学位授权。对问题严重的培养单位,视情况限制申请新增学位授权。

  教育部将出台《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依法依规建立师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学生要有学业的投入,要严格执行学业过程规定,认真落实学习的各环节;在毕业审核、论文答辩各环节,相关评审专家要真正硬起来,切实负起责任;要加强管理规则的进一步完善,加强学位论文抽检,加强对各个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检查,同时健全处理学位“注水”、学术不端行为的机制,推动分类评价,对于不同类型、不同学科和不同层级的学位,制定更加科学的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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