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行政复议局成功办理一起由“职业打假人”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依法驳回其全部复议请求。
职业打假人王某杰于在12315平台投诉、举报该区某电竞酒店存在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具体包括电脑显示屏低于宣传频率以及酒店未提供毛巾。行政主管部门经介入调查,发现被投诉酒店不存在上述违规行为,且实际入住该酒店的为另外两名消费者,王某杰本人并未入住。基于此,行政主管部门遂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王某杰对该决定表示不服,进而申请行政复议。
区行政复议局在对该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发现,此不予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晰、适用法律准确。同时,经查明,王某杰近几年通过信件、12315平台等途径投诉、举报多达230余次。在此案中,严格依法作出如下评判:
其一,王某杰不具备投诉的主体资格。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解决该争议的行为”;第十条:“委托他人代为投诉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由委托人签名。”在本案中,王某杰并非电竞酒店的实际入住人,未接受该酒店的服务,无法证明其与该酒店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亦未提供实际消费者委托投诉的相关材料。根据上述规定,王某杰不具有就本次消费进行投诉的主体资格。
其二,王某杰的打假行为属于严重不当使用权利。王某杰的投诉、举报次数超230件,其投诉举报行为已然背离投诉举报制度设立的初衷。在自身利益未受损害的情况下,为获取超出自身合法权益之外的利益,通过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谋取私利,大量占用有限的行政资源,属于严重不当使用权利。最终,王某杰的复议请求被全部驳回。
据了解,上半年来,荆州区行政复议局累计办理涉市场经营类行政复议案件20余起,均得以依法妥善处理,“职业打假人”的无理诉求均未获支持,为维护该区市场经营秩序提供了有力保障。